中宣在线讯 近日,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“点对点”查控系统反馈的酒宿信息,成功锁定并找到被执行人,当场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。
2020年6月,洪某向徐某借款40000元,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后,洪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债务,徐某将洪某诉至法院。经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,约定洪某自2021年5月起于每月月底前给付徐某2000元,直至结清为止。然而洪某还款4000元后便未按期履行,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立案后,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洪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,发现洪某名下登记有一辆五菱牌汽车并立即对该车进行了查封,但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,被执行人洪某及车辆下落不明,申请人徐某也未能提供财产线索,案件一时陷入僵局。该院对洪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,将其列入失信名单,同时通过“点对点”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酒宿、车辆等信息进行了布控。
某天晚上,该案承办人收到消息,得知布控对象洪某在南陵县某宾馆入住。执行干警一行人立刻驱车前往南陵县某宾馆,成功找到被执行人,并当场对洪某实施拘传,扣押其车辆。洪某当场一次性缴纳了36000元案款和执行费用,该案顺利执行完毕。 (季益民)
刷新